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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何健)昨日,九龙坡区法院对我市首例居民告高速路噪声污染案(本报去年11月29日报道)作出一审判决,重庆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路公司)被判赔偿58户居民共计20.88万元。
据悉,九龙坡区兰花村位于成渝高速二郎至陈家坪段右侧弯道处。由于该路段车流量大、距离住宅近,兰花村部分居民饱受噪声污染困扰。随后,58户居民将高速路公司告上法庭。
“赔偿数额不到21万元,每户只分得3600元,这与我们所请求的赔偿数额相差甚远。”居民代表陈惠萍称,她将与居民们商量后,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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