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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娟/制图 |
“什么?你说什么?”昨日,沙坪坝区法院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68岁的原告甘某耳聋、听不清法官的话,只得大声地说。
因为儿女不在身边、妻子照顾孙子不能离家,昨日甘某只身来到法院。知道甘某耳朵有问题,法官黄莉从审判席上走下来,来到甘某身边,拿出一张白纸,写了起来。
“哦,巴山仪器厂。”看到法官在纸上“问”他在哪里退休,甘某说道。因为听不到别人的话,他的声音特别大。
“你的诉讼请求是什么?”黄法官继续写道。
甘某在自己面前杂乱的文书中翻了一会,拿出了一份诉状,递给法官。
见甘某拿出起诉状后就不再说话,法官只好继续在纸上写道:“请宣读。”
于是,甘某开始念起诉书。大意是:2000年,他在沙区某医院看病后,对医生的诊断一直有异议,于是多次前往医院反映此事。2006年12月6日,他又一次来到医院时,被工作人员推倒受伤。因此,他要求医院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等费用。
随后,医院的代理人进行答辩。知道老人听不到,法官就把答辩状递给他,并在纸上“告诉”他要仔细阅读。
看到医院在答辩中否认曾经对自己进行过人身伤害,甘某激动地吼了起来:“我被打受伤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你的证据是什么?”法官写道。
提交了证人证言的甘某,显得不解。
“请他们出庭作证。”法官在纸上解释。
甘某终于明白了法官的意思,大声地说:“都过年回家了,哪里找得来啊!”
后来,在医院的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时,甘某由于听不到别人说话,竟自顾自地说了起来。当他得知自己的证据被对方否定时,突然站了起来,一边使劲拍着左大腿,一边说:“这么大一块都紫了!”
法官只好又走到他身边,在纸上告诉他坐下,遵守法庭纪律。
“我这不是苦肉计!”老人害怕自己没说清楚,还大声地告诉法官。
医院坚决否认存在损害事实,拒绝调解。
在密密麻麻写满了4页白纸、用笔交流了两个多小时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记者 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