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沈春雷 记者 宋宁华)在取款机前,假装“好心”帮人取卡,实际却是换卡偷钱。日前,经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史文军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罚金4000元。
2007年10月5日上午10时50分,赵小姐来到金山区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取钱,因为她不太会操作取款机,就请银行门口的保安帮忙指导,一名保安指导她在银行门口外面的取款机上取了400元钱后就走开了,她拿了钱等卡退出来。
正在这时,突然从她身后插进来一个男青年说:“我来帮你取卡吧。”只见他用身体遮住取卡口,一会儿就给了她一张银行硬卡。赵小姐拿了卡回到暂住地后,感觉不对。在老乡建议下,两人一起回到农业银行查询,这才发现那男青年给的卡不是她的,而她账户里3100元存款已被取走了。
金山警方根据举报,将该青年抓获归案。经审查,此人名叫史文军,今年19岁,几年前来金山打工。因为缺钱花,产生了利用换卡的方法,盗领他人银行卡内钱款的念头。
史文军事先办了一张银行卡,等在取款机附近寻找目标伺机作案。当他看到赵小姐不大会用取款机时,就上前“帮忙”。到案后,史文军交代了调换赵小姐银行卡、将卡中3100元人民币盗领的犯罪事实。
作者:沈春雷;宋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