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云阳法院倾力协助南岸区法院完成一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诉讼财产保全工作,受到当事人及兄弟法院的一致好评。 6月4日下午,南岸区法院法官一行5人来到云阳县人和镇,对被告汪某所有的挖掘机进行诉讼保全。办案法官驱车四个多小时来到云阳,几经辗转找到被告汪某,在向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依法对挖掘机进行扣押并准备运回重庆。但被告汪某心存不满,当运载挖掘机的车队行驶至云阳境内巴阳镇时,气急败坏的汪某组织数辆摩托车及出租车追撵、拦阻办案警车,并邀约200余人将法院办案车辆团团围住,气焰嚣张地声称“南岸法院法官休想离开云阳半步”。
南岸区法院法官见事态危急、形势紧迫,分别致电市高院法警总队和云阳法院,要求派员协助。云阳法院接到兄弟法院求助电话后,当即组织执行局和法警大队20余名警力,马不停蹄地赶往事发地点,迅速平息了事态,稳定了局势,并将南岸法院法官和扣押的挖掘机安全运回云阳法院,确保了兄弟法院法官的人身安全。
事后,在两地法官卓有成效的疏导工作面前,被告汪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自愿交纳了40万元保全抵押金。南岸法院法官亦对云阳法院的鼎力协助表示衷心的感谢,盛赞云阳法官办事效率高,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强,其雷厉风行的作风值得学习。
作者:云阳法院 赖江帆 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