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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设立联合调解室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08-07-13 13:18:36
 

  7月8日,北碚区人民法院与北碚区司法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法院立案大厅内设立联合调解室,直接受理调解在辖区内发生的有关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继承、邻里关系、债权债务、房屋、侵权性纠纷及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生产经营等民商事纠纷案件,并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托、邀请或协助人民法院调处相关民商事案件。

  去年以来,北碚区法院本着“方便群众诉讼、节约司法资源、创建和谐司法”的原则,对诉调对接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和研究,初步建立了指导调解、委托调解、联合调解和协助调解等诉调对接工作模式,实现了诉讼程序、诉调主体、指导功能、案件管理和调解职能的对接,并在实践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了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举措,北碚区法院又及时对立案大厅进行了拓建,专门设立了联合调解室,配置了必要的办公用品和办公实施,并落实了专职调解员的工资报酬。目前,北碚法院与北碚司法局又以通知的方式对联合调解室的职责、工作制度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明确,为更好地开展联合调解工作创造了条件。

  联合调解室现有2名专职调解员,由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组成。同时还将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专业知识特长的各类专家、学者作为特邀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联合调解室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统一接受法院依法委托调解的案件,并对其中分流到镇、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案件进行跟踪和指导;二是接受法院邀请,指派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三是参与或指导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自行受理的纠纷;四是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强化信息沟通,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据介绍,联合调解室的设立,既有利于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法院的诉讼压力,也方便法院就地就案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指导。同时,通过引导涉诉的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这种方式,在第一时间把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让群众用最简单最经济的办法获得司法公正,又能够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和安定。

  作者:北碚区法院丁全平

编辑:李弈希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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