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玛瑙花园7栋1单元11-2唐莉:2004年2月,我和姐姐在沙坪坝付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约定90天之内就可以拿到产权证。可是,至今我们仍未拿到产权证。因当初约定违约金是1%,我认为过了两年还是1%有些偏低。请问:我能否得到更多的赔偿?
主持律师沈仁刚:您反映的问题较为普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当事人有约定的应遵从约定,但根据合同法,约定违约金明显过低的,可以请求法院酌情予以调整。故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并请求法院上调违约金数额。
记者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