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区工人村29号6-2邓正勇:去年4月25日,我因工伤参加了单位医院组织的伤残鉴定,可是到现在都没有收到伤残鉴定书。咨询单位,工作人员称将我的原始材料弄丢了。请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主持律师沈仁刚:单位应对丢失原始材料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现在您可以到医院重新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重新鉴定,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由丢失资料的单位承担。
本周主持:本报律师团成员沈仁刚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或电话63820315。
(以上仅属律师个人观点)
记者 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