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桥南大道祥和家园售房部何陵:我常年在外打工,家中无人。有一亲戚自愿来给我看房,我当时觉得都是亲戚就同意了,也没有签什么协议,只是口头约定回来居住前两个月通知他们搬离。现在,我回到家中后发现,亲戚已经将我家中值钱的家具变卖。我要求他们搬离,他们却说我未提前通知他们,而且要我付看房费,否则就不搬走。请问:我们的口头协议是否有效?
主持律师沈仁刚:根据合同法,口头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当事人应证实口头合同的存在。如您与亲戚口头约定您回来居住前两个月通知亲戚搬离,则您应遵守该约定,否则您的亲戚在这两月内有权不搬迁。至于看房费,如您不认可,则应由您亲戚举证证明,否则您亲戚无权要求看房费。
本周主持: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沈仁刚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或电话63820315。(以上仅属律师个人观点)
记者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