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5日,云阳法院民一庭来了两位特殊的客人,他们是一对夫妻,同时也是某离婚案的当事人。一走进办公室,小两口就紧紧握住何法官的手,说到“何法官,我原本已对我们的婚姻不抱任何希望了,全靠法官语重心长的话让我们冰释前嫌、破镜重圆,以前我脾气犟,太冲动,我要早知错、改错,今后一定好好过日子,好好珍惜生活,感谢何法官为我这个家付出的辛劳。”说完这话,两人幸福的笑容映在脸颊。但你不会想到,几天前,这对夫妻的关系还行同路人、见面必吵、恶语相向。正是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劝和了一个濒临崩溃的家庭。
原告姜某与被告旷某于1999年10月登记结婚,感情尚可,生有一个聪明可爱的女儿。婚后,夫妻二人为了家庭在外打拼,并于2003年在家乡购买了价值4万余元的房屋一幢,日子过得颇为红火。不料,天有不测风云。在外从事建筑工程承包的旷某经不住花花世界的诱惑,与异性产生暧昧关系,于家不顾,与姜某感情逐渐疏远。双方为感情之事多次发生争吵,逐渐导致姜某对两人的婚姻心灰意冷,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承办人何法官经过仔细询问和调查,认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是人生的大事,以婚姻为基础的夫妻关系是社会生活中最密切的不可替代的人际关系。姜、旷二人仍有夫妻感情,尚有调解和好的可能,针对这种情况,何法官对症下药,先是对旷某进行法律教育,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责令其写下保证书,取得妻子姜某的谅解。看到男方产生悔意,法官又抓紧时机做原告工作:看人要看长处,柴米油盐的日子哪能不磕磕碰碰?只要双方珍惜夫妻感情,以家庭、子女的利益为重,做到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谦让、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夫妻和好是可能的。最终,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这对曾经反目的夫妻又重新牵手,和好如初。
作者:云阳法院 谷子